2025年11月11日,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发布《自然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自然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基本要求、建设内容、功能设计、页面设计、数据来源、数据结构、数据衔接和技术支持环境等方面的建设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和规范自然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工作。
本规范立足自然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实际,以统一名称、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为基本要求,对平台内容、功能、页面、数据和技术支持环境作出系统性规定。本规范明确平台依托政府网站既有栏目设立,不另设专门网站,并按照“先审后发、未审不发”原则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在公开内容上,本规范分别对国家、派出机构及地方三级主管部门的平台内容构成与分类方式加以区分,重点规范政策文件库、年度报告及主题分类等核心板块。同时,本规范围绕信息检索、下载、数据交换等功能提出分级建设要求,并以附录形式提供页面设计参考方案,力求为各级自然资源部门提供兼具指导性与实操性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要求平台内容由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年度报告等板块构成,其中政策板块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功能设计方面,本规范提出简单检索、高级检索与智能检索相结合的信息查询体系,并要求具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重点信息的下载功能,支持多种电子文本格式以防篡改。同时,平台须预留标准化数据交换接口,支持多类型数据的安全传输与入库,以实现跨层级信息互联互通。
本规范针对不同层级平台分别制定了页面设计要求,国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平台首页、规章库页面及规章版式须遵循国办公开办函〔2021〕33号文件的统一方案;派出机构及地方平台则按本规范附录B执行,并强调移动端与电脑端的信息一致性和响应式设计原则。在数据建设上,本规范规定了数据的三类主要来源,明确了十二项核心元数据字段,并强调平台数据与其他栏目或网站交叉重复时,必须以平台数据为基准,确保数据同源一致。
本规范对平台的架构环境、安全防护、网页开发和运行性能提出具体要求。平台须依托政府网站技术架构,支持IPv6访问,并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标准建立安全防护体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测评估。网页开发须采用UTF-8编码,兼容主流国产浏览器及多内核浏览器,页面加载时长不宜超过3秒。此外,平台还须制定数据存储与备份策略,日志留存不少于一年,并定期开展恢复性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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