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3日,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为保障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的功能,提高养护管理技术水平,统一技术标准,规范维修设计工作,制定《天津市道路、桥梁维修设计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天津市运营中的各级城市道路路面、人行道、附属设施病害的维修设计。
本导则旨在为天津市运营中的各级城市道路和各类城市桥梁的维修设计提供统一的技术标准与规范依据。道路篇明确,本导则以路面技术状况评价为核心,依据检测报告和现场调研制定科学的维修对策,力求通过维修实现“交通功能保障有力、市政设施优质齐全、路容环境焕然一新”的目标。本导则系统涵盖了从车行道罩面修复、面层挖补、基层补强到人行道花砖调整、盲道及缘石坡道整修的全流程设计要点,并对缘石、检查井等附属设施的维修标准做出细致规定,强调维修单元应以自然路口路段划分,确保新旧结构的可靠搭接与受力整体性。
桥梁篇则聚焦于运营中桥梁的表观病害维修设计,确立了以检测报告为依据、以病害分类治理为手段的核心原则。本导则将桥梁维修划分为景观维修与病害维修两大板块,景观维修重点规定主体结构、桥面铺装及护栏等部位的涂装比例与色系选取原则,旨在达到整洁、协调的视觉感受;病害维修则针对钢结构锈蚀、混凝土碱蚀开裂、桥面铺装破损、伸缩缝漏水等常见病害,逐一制定了具体的修复材料、工艺措施及验收标准,强调除锈等级、防水层闭水处理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把控。
本导则要求道路维修以自然路口形成的半幅路段为设计单元,依据综合评价指标(PQI)和人行道状况指数(FCI)的检测评价结果,结合现场病害状况综合确定维修对策。车行道维修须保证原路面结构标准不降低,根据病害严重程度分别采用罩面修复、面层挖补或基层补强方案,并严格规定各级道路的沥青混合料类型与铺装厚度。人行道维修强调将盲道、缘石、无障碍坡道作通盘考虑,通过花砖调整、换砖或翻修等措施,全面提升其平整度与功能性,确保无障碍设施设置率达标且盲道连续通畅。
桥梁维修设计强调以养管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为根本依据,对表观病害宜做到能修尽修。桥梁景观维修遵循“集约、简约、节约”的基本原则,依据桥梁重要性程度和材料类别确定各部位的涂装及铺装维修比例,并规定混凝土主体结构若无特殊要求应保留原色。在病害治理方面,本导则细化了钢结构喷砂除锈与防腐涂装的具体技术参数,明确了混凝土表面裂缝根据宽度和类型分别采用表面封闭、填充密封或压力注浆等差异化处理手段,并对伸缩缝、支座、排水系统等附属设施的多类病害提出了明确的更换或修复策略。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