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新一批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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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本通知旨在部署新一批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以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文件明确了遴选推荐的范围、数量与程序,要求从省级绿色矿山中择优推荐,并规定了网上填报、核实确认等具体工作流程。同时,本通知部署了对原有国家级绿色矿山的现场复核工作,强调了新旧评价指标的衔接,设定了复核范围、比例、标准及结果处理机制。此外,本通知还从组织保障、监管机制、减轻企业负担及名录动态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督促各地按期完成遴选推荐和复核任务,确保绿色矿山建设质量。
遴选推荐与复核的双线部署
本通知同步推进新矿山遴选与既有矿山复核两项核心工作。推荐工作限定在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内表现突出的矿山,并设定了明确的数量上限;复核工作则要求对原有国家级绿色矿山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在三年内实现全覆盖。两者并行,旨在实现增量提质与存量优化。
评价指标的统一与程序简化
本通知强调新遴选工作不再重复安排第三方评估,直接沿用矿山原省级评估材料进行核实确认。对于复核工作,则严格对照最新版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逐一核实其中的约束性指标和新增指标,确保全国标准统一。此举简化了流程,同时强化了指标体系的刚性约束。
基于评估结果的分级处理
本通知对复核结论建立了明确的分级处理规则。得分高于80分的矿山予以保留在名录内;得分低于80分的矿山原则上应移出名录,但允许设定不超过6个月的整改期,整改到位后可继续保留。对于不符合要求或触犯14种移出名录情形的,将严格报请移出,体现了动态管理和精准施策的原则。
影响意义
该通知的发布标志着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管理从创建入库向常态化、精细化动态监管转变。通过启动新一批遴选并同步部署全覆盖复核,该文件强化了2024年新版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的落地实施,以统一标尺对矿山企业形成持续的约束与激励。对行业而言,该通知“优进劣出”的机制设计将有效破除名录“终身制”,促使企业将绿色发展融入日常运营而非一次性投入。其中,允许得分不达标者限期整改的人性化处理,在严格监管的同时为矿山转型留出了缓冲空间,体现了政策的刚柔并济。长远看,这有助于提升全国绿色矿山的整体建设水平,推动矿业领域实现更深层次的绿色低碳转型,并对地方政府优化监管协作、减轻企业负担提出了更高的协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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