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养老服务体系的有力抓手。2025年7月17日,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为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有序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印发《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民函〔2025〕36号。
本指南是民政部与自然资源部为指导地方科学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而联合制定的技术文件,适用于地市级及县级规划编制,省级可参照执行。本指南立足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加快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为目标,系统提出了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编制要点、主要内容和成果规范。本指南强调以人为本、以需定供、因地制宜、底线约束与适度前瞻等原则,要求规划编制综合考虑老年人口结构、分布及失能状况,科学确定设施类型、布局与规模,并明确区分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两大类别,对选址布局、建设类型和用地兼容等提出控制指引,旨在增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能力,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预留充足空间。
规划定位与编制导向
本指南明确本轮规划期限至2035年、近期着眼2030年,适用于地市及县级行政单元。本指南侧重原则性与导向性要求,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细化深化,通过客观分析老龄化发展趋势和养老服务需求,统筹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实现设施布局的科学性与精准性。
设施分类与配建标准
本指南将养老服务设施系统划分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涵盖社会福利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等,明确护理型床位占比到2030年宜达70%、到2035年宜达80%,单个设施床位规模一般不宜超过500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则包括嵌入式设施和村(社区)站点,要求与机构设施形成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的一刻钟服务圈格局。
布局控制与实施路径
本指南从保留、新建、改建、扩建四类建设类型出发,提出基于老年人口密度的差异化布局导引,支持用地兼容和功能混合设置。规划内容须涵盖供需现状分析、分阶段目标指标确立、设施落位布局及近远期实施安排,并建立组织领导、资金统筹、动态评估等保障体系,最终形成文本、图集、附件及矢量数据四类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