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J33/T1152-2025,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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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系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DBJ33/T 1152-2025,由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人防办联合发布,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原2018版同时废止。本规程共分12章及7个附录,全面统一了浙江省建筑工程在竣工阶段涉及房产、规划、绿地、消防、人防、地下管线及用地核实地籍调查等全流程的综合测量技术要求。本次修订重点调整了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基底面积与绿地面积计算细则,优化了各专业测量精度指标,并新增了地下管廊测量等内容,旨在适应城乡现代化建设和信息化管理的需要。
建筑面积计算核心规则
本规程明确了建筑面积按自然层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的基本原则,并对地下室、架空层、阳台、飘窗、设备平台、廊道、楼梯及屋面空间等特殊部位的计容与不计容规则作出详尽规定。地上与地下建筑面积以室外设计地坪为界进行区分,同时引入容积率面积概念,对超高层高、特殊功能空间、设备平台及阳台占比等情形设置了加倍或特殊计算容积率的标准,以实现对土地开发强度的精细管控。
多专业竣工综合测量体系
本规程构建了涵盖房产测量、规划测量、绿地测量、消防测量、人防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及竣工规划用地核实地籍调查的综合技术体系。房产测量聚焦房屋调查、边长与层高采集、面积分摊及楼盘表建立;规划测量强调细部点坐标、建筑高度、基底面积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实测比对;绿地测量细化地面、地下顶面及屋顶绿化的折算标准;消防测量涵盖建(构)筑物高度、防火间距及登高操作场地等关键指标;人防测量则规范了不同工程类型的防护区与掩蔽面积计算方法。
成果编制与质量控制
本规程规定了统一的成果报告样式,要求按类别分项出具报告书并提交电子文档与数据。测量精度以中误差为衡量标准,针对细部点平面位置、房屋边长、层高、建筑面积以及地下管线点等分项设定了具体限差。测量成果须依据《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国家标准进行质量评定,不合格成果需整改后重新检查,确保综合测量数据的准确性与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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