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取水设施建设与管理技术规范》DB3311/T211--2022,自2022年03月2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取水户取水端设施、计量设施、监测设施、管理维护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利用管道取水的集中供水、生活、工业和畜禽养殖类取水户取水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其他类型取水户取水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可参照执行。
《取水设施建设与管理技术规范》DB3311/T 211—2022 是浙江省丽水市发布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取水设施建设与管理,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该标准涵盖取水端设施、计量设施、监测设施及管理维护等多个方面,对取水头部、取水泵房、取水管道、标识牌等具体建设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计量设施的选用和安装条件,以及监测设施的功能和安装要求。同时,针对不同规模的取水户提出差异化的管理措施,确保取水行为符合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要求。
取水头部应按照批复内容建设,并设置截污格栅和防护措施。
取水用房应满足设计规范,配置电气设施并设置标识牌和规章制度牌。
取水管道材质和布置需符合相关标准,安装位置前应标注取水信息。
计量设施可选用水表、超声波流量计或电磁流量计,安装位置和直管段长度有明确要求。
监测设施应具备数据采集、传输和远程控制功能,监测箱根据取水规模选择不同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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