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规范》DB34/T4980-2025,2025年02月2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的基本要求、助餐形式、助餐服务、评价与改进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农村社区老年助餐服务。
本规范立足农村社区实际,围绕老年助餐服务全流程提出系统化要求。文件从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场地设备和管理制度四个方面确立基本要求,明确了建设老年食堂、设置老年餐桌、利用农村新风堂、设置助餐点、开展邻里互助以及单位食堂和物业企业参与等多种因地制宜的助餐形式。在助餐服务环节,本规范分别对集中就餐、机构配送餐和志愿配送餐的操作细节作出规定,涵盖从食谱设计、烹饪加工、餐食分发到送餐入户的全过程,特别强调根据老年人吞咽、消化特点提供软烂、切碎或糊状餐食,以及对高血压、高血糖等特殊饮食需求进行针对性配餐。同时,本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我评价、处理顾客投诉、测量满意度,以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本规范对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及送餐服务提供方分别提出资质、面积、供餐能力等具体要求,强调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服务人员均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工作期间穿洁净工作服、佩戴口罩,并应掌握突发事件应对技能,同时要求依法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本规范提出建设老年食堂、依托社会餐饮设置老年餐桌、利用农村新风堂开展助餐、设置助餐点、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对于助餐服务难以覆盖的偏远地区,鼓励低龄老人服务高龄老人或利用居家厨房设施就近提供助餐。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养老机构食堂也可签约开放,物业服务企业可发挥距离近、人员熟的优势参与助餐服务。
集中就餐须安排专人维持秩序、辅助分发餐食,根据季节和老年人需求定期更换食谱,并对咀嚼吞咽障碍者切碎或打成糊状。配送餐服务须建立电话、网络订餐渠道,与老人确认餐食种类、数量和送达时间,配备保温送餐箱并按时送达。志愿配送前须对配送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仔细核对信息后签收。本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我评价,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并开展满意度测量,对不合格服务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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