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规程》DB34/T4840-2024,自2024年08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的基本要求,并规定了农村供水工程的水源与取水、净化、消毒、调节构筑物与计量设施、泵房与电气设备、输配水管网、自动化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水质检测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维护。
本规程确立了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的全链条技术与管理要求,涵盖水源取水、净化消毒、调节构筑物、泵站电气、输配管网、自动化监控及水质检测等关键环节。本规程将维护工作系统划分为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三级体系,并对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参数、操作规范、巡检频次及故障处置给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本规程强调供水单位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与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不间断供水,并主动公开水质、水价等关键信息,确保农村供水工程安全、稳定、长效运行。
本规程明确要求供水单位建立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三级检修制度,并以此为基础,对水源巡查、药剂投加、滤池冲洗、膜设备化学清洗、管网巡检等具体作业的周期、内容及合格标准进行了量化规定。例如,要求定期测量滤层厚度、校验计量仪表、清洗消毒调节构筑物等,实现了从源头到龙头的精细化运维管理。
本规程对水质检测项目、频次及标准作出严格规定,要求I~III型工程每日开展出厂水九项指标检测,并明确了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管控要求。在突发事件应对方面,本规程要求供水单位建立分级处置制度,制定停水管理方案,并针对爆管事故设定了分直径等级的修复时限,最大程度降低供水中断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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