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10千伏及以下户用光伏并网建设工程技术规范》DB34/T5501-2026,自2026年05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户用光伏并网建设工程的总体要求、设计、施工、电能计量、通信及远程控制、调试与验收、运行维护。本文件适用于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户用光伏发电并网建设工程,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并网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安徽省10千伏及以下户用光伏并网建设工程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涵盖总体要求、系统设计、施工安装、电能计量、通信远程控制、调试验收及运行维护等环节。本规范要求户用光伏系统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根据装机容量和电网条件科学选择接入电压等级、接线方式与并网点,并对设备选型、无功补偿、储能配置、继电保护与防孤岛功能提出明确指标。同时,本规范对施工工序、设备安装防护、线缆敷设、计量装置配置及远程调控能力作出细致规定,确保工程安全、可靠、经济并便于长期运维。
本规范明确自然人户用光伏宜就近分散接入,非自然人户用光伏宜集中汇流并统一规划。接入电压等级依据装机容量并结合电网承载力综合确定,并网点需配置具备明显开断点与故障开断能力的断路器,同时须配置防孤岛保护与电能质量监测装置,确保并网安全稳定。
本规范要求升压变压器能效不低于二级,逆变器应具备通信接口并采用Modbus协议与电网系统连接。保护配置强调过欠压跳闸、检有压合闸及频率电压异常紧急控制功能,以380伏或10千伏并网时需分别满足相应的保护定值和自动装置配置,储能系统则优先采用电化学储能并发挥消纳与调节作用。
施工环节强调组件外边界不超宅基地、逆变器需通风防潮安装、并网柜(箱)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线缆应避免混敷并采取防火封堵。验收阶段从设备分步调试到系统联合调试,逐步验证电能质量、功率限制及保护联动功能,最终通过工程启动、试运与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方可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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