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6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云南省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调整完善版)。
本标准规定了云南省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的内容、要素分类代码、数学基础、数据分层、属性数据结构、属性值代码、元数据等。本标准适用于云南省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
本数据库标准(试行调整完善版)是面向云南省州(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的规范性技术文件。本标准在沿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规划报批版)》的基础上,立足云南省情特点进行了补充调整,明确了数据库的内容构成、要素分类编码、数学基础、数据结构定义、属性值代码及数据交换格式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严格保持国家标准的图层、字段名称、代码、类型、长度及约束条件不变,仅删除本省不存在的属性值代码,同时为体现地方特色,新增了坝区范围、九大高原湖泊保护与管控、工业用地红线、耕地后备资源及其补充空间、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等特色图层与属性结构,并补充了相应的规划表格与数十项属性值代码表,旨在强化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与坝区优质耕地保护。
本标准规定了云南省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的各项技术要求,适用于相应层级数据库的建设工作。标准编制依据包括国家层面的市级数据库规范、省级层面的州(市)规划编制技术指南,以及一系列地理信息、国土调查、资源评价类国家标准,确保与国家技术框架无缝衔接。
本标准的核心调整在于结合云南实际进行“加法”与“减法”。“减法”体现在将数据库中本省不存在的属性值代码予以删除,以精简适用;“加法”则系统性地增设了云南特色内容,涵盖九大高原湖泊保护与管控线、坝区范围、工业用地红线及相关耕地后备资源等空间与属性数据,并在规划分区代码中增加“工业拓展区”,在规划指标中添加“坝区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比例”。
数据库内容涵盖基础地理信息、分析评价信息和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三大类要素,采用分层组织管理,分别定义了全域和中心城区两套要素图层体系。标准详细规定了各空间要素的属性数据结构、非空间要素的组织形式,以及规划文本、栅格图件、规划表格等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明确矢量数据采用gdb格式,栅格图件采用300dpi以上的jpg格式。
该标准文件的出台,对云南省州(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数据建设与规划管理具有深远影响。在技术层面,该标准通过规整统一的数据库框架和要素编码,为全省各州市提供了一个可操作、可追溯的数字化底板,有效解决了以往规划数据格式不一、标准各异的问题,确保各地规划成果能够无缝纳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规划成果的共享、汇交与动态更新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在治理层面,该标准通过特色性增设九大高原湖泊保护、坝区保护及工业用地红线等图层与指标,将云南省“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战略和高度关注耕地与湖泊保护的治理导向直接转化为数据库中的强制性管控要素,从而从数据源头确保了地方重点保护目标在规划编制与实施监督中不遗漏、可量化,为精细化空间治理提供了技术抓手。此外,该标准随国家要求与地方实践经验适时修订的开放性设定,也使其具备长期生命力,能够持续适应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不断完善过程中的新需求,推动云南省国土空间治理向标准化、智能化方向稳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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