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5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悬挑式脚手架设计与施工应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广东省《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送审稿)。
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悬挑式脚手架的设计、搭设、使用、拆除、验收与安全管理。
本技术标准立足广东省建筑施工实际,系统规范了悬挑式脚手架的设计、构造、搭设、使用、拆除、检查验收及安全管理全流程技术要求。本文针对附着或搁置于工程结构上的悬挑支承体系,明确了以悬挑钢梁、上拉杆或下支撑、锚固支座及钢管脚手架为核心组成的结构形式,涵盖荷载分类取值、概率极限状态设计计算、材料与构配件质量管控等关键环节。本文强调悬挑脚手架分段搭设高度不宜超过20米,超限须经专家论证,并对悬挑钢梁的强度、稳定、变形验算及锚固节点、连墙件构造提出了详细规定,旨在确保架体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本文确立了悬挑脚手架的四种基本构造形式,包括附着工程结构上拉杆式、附着或搁置工程结构下支撑式以及搁置工程结构楼面式。各形式均以悬挑钢梁为承力基础,通过上拉杆或下支撑形成稳定的传力路径,锚固支座须可靠固定于既有建筑结构。本文要求悬挑支承结构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并明确了不同类型下钢梁支承点、锚固螺栓及双耳拉环锚栓的选型与构造原则。
本文以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为基础,规定了悬挑支承结构和钢管脚手架必须验算的内容,涵盖钢梁的抗弯、抗剪、整体稳定性、变形以及锚固节点、焊缝、螺栓的承载力。在构造上,本文要求钢拉杆与水平面夹角不小于45°,悬挑长度超过1300mm时须设置不少于2根钢拉杆,连墙件须采用可承受拉压力的刚性构件并随架体同步搭设。此外,对卸荷钢丝绳、剪刀撑、立杆定位件及架体底部硬封闭等均提出了明确的构造尺寸与技术要求。
本文规定悬挑脚手架施工须编制专项方案,明确安装平台设计、生命钢丝绳设置及施工监测要求。搭设时应对所有进场构配件进行检查验收,锚固螺栓拧紧力矩宜不小于120~150N·m。使用过程中严禁超载和随意拆除结构件,并须按规定频率进行安全巡视与挠度变形监测。拆除作业须按自上而下顺序逐层进行,连墙件应同步拆除,遇5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须停止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