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地下空间地籍调查规范》DB3205/T1157-2024,2024年12月3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地下空间地籍调查的总则、地下空间划分、代码编制、权属调查、调查数据成果处理、成果检查与整理归档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不动产登记机构、地籍调查等部门对地下车位、轨道交通、人防工程、地下商场、地下住宅等地下定着物(构筑物)的不动产单元设定和地籍调查。
本规范旨在为苏州市地下空间地籍调查提供统一的技术准则,系统性地规定了地下空间不动产单元从划分、编码、权属调查到成果归档的全流程操作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地下车位、轨道交通、人防工程、地下商场及地下住宅等各类地下定着物的地籍调查工作。在工作推进中,本规范明确了以“权属清楚、界址清晰、面积准确”为核心目标,采用内业核实与外业勘查相结合的调查手段,并对调查所依据的数学基础、空间分类标准以及工作内容构成做出了原则性规定,为全市地下空间的确权登记与规范化管理奠定技术基础。
本规范首先厘清了地下空间、结建与单建工程、地下车位及不动产单元等关键术语,并据此建立了详尽的划分准则。在地下宗地层面,针对可分割与不可分割项目、权利人与地表是否一致、是否涉及人防工程以及分层供地等复杂情形,分别制定了单独的宗地设立规则。在定着物单元层面,重点规定了地下车位原则上以“个”为基本单元进行划分,同时对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的宗地分段设立及换乘站、盾构区间等定着物单元的独立划分给出了明确指引,确保各类地下空间都能形成边界清晰、权属明确的不动产登记客体。
本规范确立了地下空间不动产单元采用七层28位层次码的唯一标识体系。通过明确县级行政区划、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特征码及定着物单元号等各层级的编码方法,实现了每一寸地下空间在数据库中的精准定位。特别针对结建与单建地下空间的幢号编制差异、线性地物及跨行政区项目的编码变通规则进行了细化,并规定了代码变更的执行依据,确保了地下空间不动产单元代码的科学性、唯一性与稳定性,为信息化的地籍管理提供底层数据支持。
本规范将地下空间的调查内容从传统的平面宗地扩展至“六至”即上、下、东、南、西、北的三维空间界定。调查工作在常规权属核查基础上,增加了对空间层数、竖向界面及空间体积等立体要素的调查要求。成果表达上,除编制传统地籍图外,要求叠加地下权属界线,并创新性地要求编制地下空间宗地平面图与按东南面俯视45度视角呈现地下宗地形态、高程及界址的立体透视图,形成了平面与立体相结合的多元化地籍调查成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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