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4日,北京市水务局发布北京市《河流生境分类和多样性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河流生境类型、河流生境的分类与生境多样性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河流生境调查与评价工作。
本导则立足于北京市河流生态系统的实际特征与管理需求,构建了一套标准化的河流生境分类与多样性评价技术体系。本导则将河流生境系统性地划分为17种基本类型,并明确了每类生境的识别特征与最小认定面积。在此基础上,本导则规定了从河段到整条河流的分级评价流程:采用遥感解译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手段开展生境类型调查,以调查单元内生境类型数量评定河段等级,再综合各河段长度比例或加权评分确定整条河流的生境多样性等级,并以蓝、绿、黄、橙、红五色体系进行可视化表达,为河流生态保护修复提供了科学统一的度量标尺。
本导则从空间分布和影响因素两个维度,将河流生境划分为边滩/心滩、河心岛/洲、浅滩、急流/跌水、缓流、深潭、各类底质、水生植物群、倒木/木质残体堆、水陆交错带、河漫滩、闸坝前深水区、瀑布及泉等17个类型。认定某一类型生境存在的前提是,其连续覆盖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确保评价对象具备基本的生态功能完整性。
本导则采用分段抽样的调查策略,依据纵坡、岸线、闸坝工程及两岸土地利用的一致性划分河段,每段不超过1公里。在每个河段内随机选取一个调查单元,其长度以平滩宽度的10倍为基准,控制在100米至200米之间。调查优先采用亚米级或无人机高分遥感影像解译,但对沉水植物、水下底质等不易识别类型,必须辅以现场实地勘查进行确认与补充。
本导则的评价分为两级:首先,根据调查单元内生境类型的种数,将河段生境多样性划分为高级、较高级、中等、低级、极低级五档;随后,综合各河段评价结果,当某一等级对应的河段长度占比超过50%时直接定为该等级,否则按0.2至1.0的分值加权计算河流综合评分,再行定级,最终以分级设色图直观展示河流生境质量的整体空间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