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速公路施工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指南》DB51/T3229-2024,2025年01月18日起实施。
本文件给出了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的生态环境影响因素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的总体原则,提供了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的应用要点及相关做法。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新建和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本指南系统规定了四川省新建和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全过程的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要求。本指南秉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理念,旨在从施工源头减少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内容覆盖主体工程与临时工程两大板块。本指南不仅明确了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主体工程施工各环节的生态保护要点,还针对施工驻地、拌合站、砂石加工场等临时工程的选址、建设和运行提出了全周期的环保管控措施。同时,本指南提供了施工水处理量及配套设施处理能力的估算方法,并对各类施工场地的环保设施布置给出了示例参考,以科学的技术手段指导施工方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土地、水体、大气等环境要素的不良影响。
本指南对路基工程施工中的表土剥离保存、扬尘及噪声防治、土石方规范处置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路面工程需重点控制材料储存扬尘、摊铺碾压污染以及养生废水的管理。桥涵工程应优先选择干扰小的施工方案,强化桩基泥浆处置以防止水体污染,并做好施工平台及附属工程废弃物的清理回收。隧道工程的核心在于遵循“以堵为主、堵排结合”原则,实行涌水清污分流,并对扰动涌水进行有效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同时规范洞渣的转运与综合处置。
本指南强调临时工程应最大程度实现与永久措施的有机结合。施工驻地需配备完善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做到雨污分流,同时规范油烟净化与垃圾分类处置。拌合站及砂石加工场需建立生产废水循环处理系统,并对料仓、传输带等易产尘区域实施封闭管理,配套高效除尘设施,同时设立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取弃渣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则须严格执行“先挡后弃”原则,落实截排水与表土保护措施,并在使用完毕后迅速开展土地整治与迹地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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