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技术规程》DB3405/T0008-2024,2024年11月1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马鞍山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本文件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改、扩建项目源头减排类海绵设施的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活动。不适用于市政管渠、市政调蓄设施等类型。
本规程立足马鞍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实际,聚焦源头减排类海绵设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规定了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三大环节的技术要求。本规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改、扩建项目中渗透、储存、调节、转输及净化等五类设施的建设管理活动,明确了从施工准备、各分项工程施工要点到竣工验收组织流程、验收标准,再到后期运行维护制度与频次的全链条闭合管理。本规程强调施工过程需保护原有生态、避免次生灾害,验收实行联合验收制,运行维护则需建立常态化巡检与专业养护机制,通过清单化、表单化的方式为各责任主体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
本规程对渗透设施、储存设施、调节设施、转输设施及净化设施五大类海绵设施,逐一明确了施工工序、材料标准与关键控制参数。施工前须完成图纸会审并编制专项方案,施工中应严格把控填料级配、透水系数、砾石层厚度及溢流设施标高等技术细节,并设置预处理设施防止堵塞。各类设施开挖及回填作业应避免扰动周边地下管线与建筑物基础,对径流污染严重或距离建筑基础过近的区域须采取防渗等保护措施。
本规程明确海绵设施验收纳入项目竣工联合验收,遵循“统一申报、统一受理”原则,不单独组织。验收以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分类核查,主控项目聚焦设施的蓄排功能、构造型式及渗透性能等关键指标,要求通过蓄水排空试验、渗透系数检测等方式验证实效;一般项目侧重观感质量、尺寸偏差及植物成活率等辅助指标。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须提交专项验收报告并附备案表,形成完整技术档案。
本规程为各类设施制定了差异化的运维策略与巡检周期,重点包括定期清理垃圾沉积物、检测并修复渗透能力、修剪补植植物及检修排空系统等。运行维护主体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年度维护计划,在雨季前后及极端天气后加密巡查频次。同时,规程提倡建立监测设施与智慧管控平台,利用在线数据反馈提升运维效能,并通过设立设施标识与开展公众教育,构建多方参与的设施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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