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美乡村建设指南》DB34/T4783-2024,自2024年05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水美乡村建设的总则、调查与分析、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水景观水文化建设、涉水产业发展、运行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指导以行政村为单位的水美乡村建设。
本指南立足安徽省乡村水系治理与保护需求,系统构建了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为目标的水美乡村建设技术框架。本指南适用于以行政村为单元的建设工作,强调因地制宜将乡村划分为山区、丘陵区、平原区及圩区四种类型,并据此差异化施策。全文贯穿“治水兴水、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从前期调查分析到后期运行管理,形成了覆盖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及涉水产业的完整闭环,旨在通过打通水脉络、优化水空间,支撑乡村绿色产业振兴与生态宜居环境建设。
本指南首先规范了建设前的调查工作,涵盖自然本底、社会经济、水利设施、水生态与水文化等八个方面,并以此为基础开展水系健康与合规性分析。在明确现状与问题后,本指南提出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水景观水文化建设与涉水产业发展四大核心板块的建设要求,将防洪排涝、供水保障、污染治理、生态修复、亲水景观塑造及水美经济发展有机融合,突出以水为脉的系统治理思路。
为适应安徽省复杂的自然地貌特征,本指南将水美乡村划分为山区、丘陵区、平原区和圩区四种类型,并针对各类区域的痛点提出差异化的建设重点。例如,山区侧重山洪灾害防治与水生态保护,平原区侧重水系连通与水环境整治,圩区则聚焦防洪排涝能力提升与水动力改善。这种分类施策的方法确保了建设方案能精准响应不同乡村的实际需求。
本指南强调建管并重,要求在建设之初即明确责任主体与资金保障,并建立涵盖河塘清淤、绿化养护、设施检修的常态化运维制度。同时,本指南倡导政府引导与村民参与相结合,通过综合运用检查、考核与奖惩等手段进行动态监管,以保障水美乡村建设成果能够长期稳定运行并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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