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基于天空地一体化超光谱遥感的气态污染物排放溯源技术规范》DB34/T5383-2026,自2026年02月05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基于天空地一体化超光谱遥感的气态污染物排放溯源技术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描述了方法原理,规定了总体要求、监测技术、质量控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交通、餐饮等行业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气态污染物的溯源工作。
本规范确立了基于天空地一体化超光谱遥感技术进行气态污染物排放溯源的标准化方法和流程。本规范将天基卫星遥感、空基机载监测与地基固定及移动监测手段有机融合,形成立体化协同观测体系,针对工业、交通、餐饮等行业的排放源,系统性地规定了从宏观识别到精准定位的溯源步骤:首先利用超光谱卫星遥感识别对流层内公里级高值区域,进而部署超光谱水平遥感判定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高浓度方位,再通过机载、车载等移动平台遥感锁定具体排放源,最终采用超光谱靶向成像遥感对排放源进行网格化监测,并结合设定阈值实现即时预警与结果推送。本规范还对操作人员能力、工作环境条件、仪器设备性能指标、质量控制要求等做出了全面规定,确保溯源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本规范构建了“天地协同、逐级聚焦”的四层溯源技术路线。从超光谱卫星遥感的广域筛查起步,获取气态污染物的空间分布态势;在此基础上,转入超光谱水平遥感,实现对特定区域内污染方位和种类的中尺度判识;随后依托无人机、移动监测车等超光谱移动平台,在高值方位进行动态走航扫描,精准搜寻排放热点;最后利用超光谱靶向成像遥感,以网格化成像方式锁定具体排放源项,获取污染物浓度与排放通量,完成从区域面到排放点的完整溯源闭环。
本规范的适用场景覆盖工业源、交通源及餐饮源等各类有组织与无组织排放的气态污染物溯源工作。监测对象涵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等常规气态污染物,以及烃类、醛类、酮类、酯类、苯系物等多种挥发性有机物。通过统一的数据质量要求、仪器维护规范和操作流程,本规范为不同类型排放源的精准识别与管控提供了可复用的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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