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8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4〕944号。
PDF文档信息
Vip.2
本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最新要求,结合部系统升级实际,对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工作作出系统性规范。本通知明确了整治过程中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必须遵循的“先补后调”原则和分阶段推进的工作程序,具体涵盖实施方案专章论证、子项目实施验收、调整补划方案编制审查及报备等关键环节。本通知严格设定了“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布局更优化”四大核心编制要求,强调通过调入集中连片、设施完善的稳定耕地,实现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及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目标,并详细规定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审查报备流程。
规范审批与分期调整程序
本通知确立了从实施方案专章论证到最终数据库更新的完整工作链条。县级部门需在方案中对调出调入地块进行专章论证,明确分期计划,且调出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所在乡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的5%。调整补划方案可独立报批,允许实施期间分期优化布局,为地方提供了清晰的执行路径。
明确方案编制四大要求
本通知对调整补划方案的编制提出了量化与质化双重约束。核心要求包括:调入面积须大于等于调出面积,确保总量不减少;调入地块质量等别须优于调出地块,实现质量有提升;统筹沟渠林网建设以改善生态;同时严控地块面积与连片度,要求调入地块平均面积大于调出地块,对局部特殊调整须经省级实地踏勘。
建立三级审查与系统报备机制
本通知构建了“县级上报、市级审查、省级复核”的逐级审核体系,并明确县、市在报批前须征求同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方案通过省级审核后,须严格通过全国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系统进行数据更新包上传与备案,完成数据库更新后方可视为调整生效,以此确保调整结果的法定效力与数据安全。
该通知的出台为广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提供了精准化、可操作的管理依据,有效解决了地方实践中调整标准模糊、程序不清等难题。该文件通过量化指标和硬性约束,将国家宏观政策转化为地方具体实践,既严守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又为乡村空间重构和耕地集中连片整治释放了政策空间。其三审联动的监管机制与系统报备的技术要求,显著强化了对调整行为的刚性约束,从源头上防止了借整治之名擅自调整或占优补劣等乱象,对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提升耕地保护治理现代化水平具有显著的示范效应和实操价值。
可免费试读【3页/共56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