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将系统化、标准化、集成化理念贯穿于模块建筑设计、制作、施工等过程,引导模块化建筑设计单位、生产企业、施工企业提升整体建造水平,促进广州市模块化建筑的产品质量提升、标准化程度提高,制定《广州市模块化建筑技术策划与设计指引》(征求意见稿)。
本指引适用于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或参照政府投资管理的项目中实施模块化建筑项目的立项及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招标投标和施工图设计。
本指引旨在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将系统化、标准化、集成化理念贯穿模块建筑全生命周期,引导广州市模块建筑产业提升整体建造水平,促进产品质量与标准化程度提高。本指引适用于模块化建筑项目的全过程技术管理,从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方案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直至招标投标环节,明确了各阶段的技术要求与协作机制。本指引强调技术策划的前置性,要求在方案设计阶段即组建包含多方专业力量的技术策划团队,对实施可行性、制造施工便捷性及全生命周期成本进行系统论证。同时,本指引对不同设计阶段的文件深度作了细化规定,特别针对模块单元的设计、运输、吊装及施工验算提出了具体技术指标,并对施工图审查要点、深化设计审核及招标投标中的能力要求作出了规范,旨在构建从策划到落地的全链条技术管理体系。
本指引确立了模块化建筑项目在立项及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前置论证要求。建设单位须在项目建设方案中纳入模块化建筑设计专篇,并考察周边生产企业资质、经验及资源配置能力。对于确因技术条件不适用而难以采用模块化建造的项目,本指引要求建设单位开展充分的技术论证,提交包括申请报告、技术论证分析报告及绿色建筑等合规说明在内的完整材料,以证明采用传统方式的必要性。
本指引明确了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的递进式技术管控路径。方案设计阶段须完成技术体系选型与策划,初步设计文件应包含内装修方案与关键连接节点构造。在施工图阶段,本指引要求对所选技术体系的可行性与合理性进行复核,并明确了提交审查的文件清单与深度要求。当所选体系存在特殊情况时,须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论证。此外,本指引对深化设计图纸的审核流程、内容及短暂设计状况下的施工验算、模块单元尺寸重量限值等均作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