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9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建筑信息模型交付行为,促进建筑信息模型在建设工程全生命期过程中的传递使用,促进建筑信息模型的应用和推广,制定《建筑信息模型(BIM)交付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信息模型及其相关成果的全生命期数据交付。本标准约定了建设运维各参与方之间建筑信息模型交付的成果交付及管理。
本规范旨在统一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在建设工程全生命期内的交付行为,确保模型数据在设计、施工、运维各阶段规范传递与高效应用。本规范围绕成果管理与分阶段交付两大主线,系统约定了模型架构、精细度等级、属性信息深度及数据格式等核心要求,将交付流程划分为设计阶段交付、施工阶段交付和运维阶段交付,并延伸至面向建筑本体与城市管理两个维度的运维场景。本规范强调制定交付说明书与搭建协同管理平台的必要性,通过明确交付方与接收方的职责边界,保障各参与方之间的信息协同与共享,同时强化施工图审查的图模一致性要求。
本规范将交付流程贯穿设计、施工及运维三大环节,设计阶段细分为概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设计成果审查交付,施工阶段细分为施工深化、施工应用和竣工交付。对应各阶段,本规范规定了递进的模型精细度等级,从概念/方案阶段不低于1.0级,逐步提升至运维阶段不低于5.0级,以匹配不同阶段对模型丰富程度和应用深度的实际需求。
本规范规定交付成果包含建筑信息模型及其他约定成果,如交付说明书、项目需求书、模型执行计划、属性信息表等。本规范强调模型应以模型单元为基本操作对象,按项目级、功能级、构件级进行分级管理,并对模型架构、空间定位、命名规则及数据格式确立统一标准,以保障模型在全过程中信息的一致性、唯一性及可互操作性。
本规范对设计成果审查交付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交付方须保证施工图模型与工程图纸一致,审查系统宜采用二三维联合审查方式。施工及运维阶段的模型宜在前一阶段成果基础上深化创建,通过关联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等管理信息,使模型能直接服务于现场管理、竣工验收及后续运维,实现数据集成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