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评估指南》DB61/T1800-2023,2024年01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评估的原则,给出了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评估的程序、方法、内容的指导和建议。本文件适用于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类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评估工作。
本指南确立了陕西省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评估工作的标准化框架,适用于实行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本指南系统性地给出了评估应遵循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全面准确四大原则,并构建了从接受委托、技术审查到提交报告的完整评估程序。在方法上,本指南提供了资料审核、专家咨询、现场勘查及数据校验等多元化的技术手段组合,以全面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与现场实际的一致性。评估的核心内容涵盖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符合性、行业及管理类别判定、产排污环节、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固体废物及工业噪声等关键信息的全面比对与审核,最终依据明确的合格与不合格判定条件形成评估结论,并出具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的评估报告。
本指南构建了标准化的三阶段评估程序,即技术机构首先接受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的委托,随后对申请材料开展技术审查,最后向委托部门提交评估报告。在审查环节,本指南强调可灵活综合运用资料审核、专家咨询、现场勘查及数据校验等方法。其中,资料审核重点校对申请材料与环评文件、技术规范等的符合性;现场勘查借助实地核查或无人机等手段核实生产经营场所的实际建设状况;数据校验则可利用全国排污许可平台数据、污染源普查数据等进行交叉验证,以确保许可排放量核定的准确性。
本指南的评估内容全面覆盖排污许可证申请的各个核心要素。在基础判定上,严格审核排污单位的行业类别、管理类别以及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在材料规范性方面,深入评估排污单位登记信息中主要产品产能、原辅材料及燃料、产排污环节及污染治理设施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并重点审核排放口类型、污染物种类、排放标准及限值、许可排放量核算等许可信息。此外,本指南还详细规定了自行监测方案、环境管理台账以及附图附件等环境管理要求的评估要点,确保申请材料完整、规范且具备可操作性。
本指南明确了评估结果的判定准则,为技术评估提供了清晰的决策边界。评估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并详细列举了不合格的具体情形,包括未取得环评批准文件或存在重大变动而未重新报批、污染物排放不满足标准或总量控制要求、污染防治设施无法保障达标或不符合可行技术指南、自行监测方案不符合规范等。这一规定确保了评估结论的客观性和权威性,为核发部门依法依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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