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乡村运营(村庄经营)指南》DB3305/T321-2024,2024年10月3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乡村运营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运营主体、运营客体、运营内容、运营模式、运营机制和运营环境。本文件适用于单个行政村或地缘相连、人缘相亲、经济相融的多个行政村片区化、组团式、带状型开展乡村运营。
本指南规定了乡村运营(村庄经营)的术语定义、基本原则、运营主体与客体、运营内容、运营模式、运营机制及运营环境等要求,适用于单个或多个行政村开展乡村运营工作。本指南以强村富民为核心目标,遵循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城乡融合、村民主体及多方共赢六大原则,系统界定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主导的联合组织作为运营主体,对资源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等各类资产进行整合盘活。在运营内容上,本指南重点围绕高效生态农业、农文旅融合与资产管理三大领域展开,明确推动特色种养与绿色模式,开发地域文化产品与新兴业态,并通过清单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本指南还构建了涵盖乡村运营八大模式及强村公司、片区组团等做法的灵活运营模式体系,建立了融投建管运一体化、规划引领、多方共赢利益联结、管理评价及宣传推广五项机制,并从政策、人才、资金、用地四方面优化运营环境,形成全流程闭环指引。
本指南明确了乡村运营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主导的联合组织为主体,须具备顶层设计、资源整合、资金筹措及招商营销等专业能力。运营客体全面覆盖资源性、经营性与非经营性三类资产。运营内容聚焦三大板块:在高效生态农业方面,发展绿色渔业、名优茶叶、精品果蔬等特色产业,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和工厂化养殖等绿色模式;在农文旅融合方面,推动农产品多层次加工增值,依托丝瓷笔茶、桑基鱼塘等文化资源开发融合产品,积极培育露营、村咖、村超等新业态并借助新媒体实施营销;在资产管理方面,通过对村庄资源的调查摸底与定期评估,以出租、入股、代建等方式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本指南提出综合运用八大模式及强村公司、片区组团等做法,构建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与乡村职业经理人或第三方运营商合作等多类运营模式。机制层面,本指南建立了一体化机制统筹融投建管运全流程,规划引领机制梳理资源、项目、人才三张清单,多方共赢机制采用股份合作与“两入股三收益”等方式构建利益联结,同时配套管理评价机制对运营绩效进行科学评估与持续改进,并通过宣传推广机制开展沙龙问诊与成效复制,形成完整的制度保障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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