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农业农村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征求《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是对《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Y/T 2772-2015)的修订,旨在确立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基本原则与深度要求。本规程适用于农业农村部门主管的、申请使用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新建、改造及扩建项目。编制工作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遵循《政府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通用大纲》等上位文件的指引,确保技术方案、投资估算和融资方案分别满足初步设计、投资决策及信贷评审的深度要求。
通用要求与章节编排
本规程明确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主体责任、内容深度和章节架构。报告须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并附有注册咨询工程师签章。报告章节安排将“概述”作为第一章,后续依次涵盖项目建设背景与必要性、需求分析、选址、建设方案、运营方案、投融资分析、影响效果及风险管控等核心章节。编制时可根据项目类型和工程特点对本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合理取舍,最终结论需从工程可行性、财务合理性、风险可控性等维度综合论证项目的可行性。
技术、建设与运营方案核心要点
本规程对技术、建设和运营方案提出了具体编制要求。技术方案需进行多方案比选,涵盖生产方法、工艺流程及废弃物处理等,并明确技术目标。建设方案应详细阐述总图布置、农业建筑工程、田间工程及数字化应用方案,涉及征地补偿或海域使用的,须提出明确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运营方案则需明确自主运营或委托运营的模式,并制定包含组织机构、人力资源配置、安全保障及绩效管理在内的综合运营组织方案。
投融资与财务评价体系
本规程细化了对项目投融资与财务方案的编制要求。经营性项目需按照完整财务分析路径,进行投资估算、盈利能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资金来源与结构须清晰列明。非经营性项目则侧重于全生命周期资金平衡分析或运行经费分析。报告需按指标估算法核定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及流动资金在内的总投资,并通过对盈亏平衡与敏感性的分析,综合评价项目的财务合理性与风险应对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