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DB21/T4029-2024,2024年11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到的控制测量、拨地测量、建筑放线测量、建筑验线测量、规划核实测量、房产测量、人防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自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起,至竣工阶段的规划、土地、房产、人防和地下管线的“多测合一”测量工作。
本规程规定了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工作的技术要求。本规程适用于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规划许可至竣工验收阶段,将规划、土地、房产、人防和地下管线等多项测绘业务整合为统一技术标准下的综合性测量工作。本规程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为统一测绘基准,系统提出了控制测量、勘测定界、拨地测量、建筑放线与验线测量、规划核实测量、房产测量、人防工程测量及地下管线测量等全流程作业方法与精度指标,涵盖平面与高程控制测量、各类界址点与地物点施测、建筑面积与计容面积计算规则、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方法以及成果质量检查等核心内容,旨在优化测绘服务管理模式,强化成果共享。
本规程确立了统一的测绘基准与作业要求,明确平面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对涉及规划条件的地物点,设定点位中误差不大于50mm、间距中误差不大于70mm等严密精度指标,并对建(构)筑物高度、边长及土地界址点精度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各阶段测绘成果的准确性与一致性。
本规程覆盖工程建设项目所涉主要测绘环节:控制测量规定了卫星定位、导线、水准及三角高程测量的施测方法;拨地测量、建筑放线与验线测量规范了规划条件点测设与校核;规划核实测量明确了高度测量、平面位置测量、竣工地形图测绘的技术要求,并详细规定了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及绿化面积的计算规则。
本规程针对房产测量、人防工程测量及地下管线测量分别制定专项技术要求。房产测量部分规定了房产预测绘、实测绘及变更测算的作业方法,明确了全部计算、半计算及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并给出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具体公式与处理原则。人防工程测量则规定防护单元及掩蔽面积等测算要求,地下管线测量涵盖管线探查、管线点测定及竣工图编制等完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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