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绿色城区规划设计标准》DB1331/T040-2023,2023年05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雄安新区行政区域内绿色城区规划设计。雄安新区绿色城区规划设计应以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为依据,并与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坚持生态优先、低碳发展的原则,贯彻经济可持续、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发展理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