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白洋淀旅游污染治理和管理技术规范》DB13/T5918-2024,自2024年03月0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白洋淀旅游污水、旅游垃圾、旅游船舶、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及技术规范。本文件适用于白洋淀旅游区域旅游污染的治理和管理工作。
本规范立足白洋淀旅游区域生态环境治理需求,围绕旅游污水、旅游垃圾、旅游船舶、餐饮油烟四类主要污染源,系统构建了治理技术与管理要求并重的标准体系。本规范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系统管控”为基本原则,旨在通过科学的污染控制手段,遏制旅游活动对白洋淀淀区水体及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本规范将雄安新区“无废城市”理念融入垃圾管理全过程,明确要求旅游经营主体使用清洁能源,并对各类污染物的收集、预处理、处置排放及资源化利用提出了全链条技术要求,为提升白洋淀旅游区域环境质量提供了标准化路径。
本规范针对旅游污水实施分质分流收集,要求含油污水须经隔油预处理,有管网区域达标纳管、无管网区域自建处理设施并执行农村排放标准。旅游垃圾遵循分类投放、收集与处理原则,明确了分类标志与预处理方式,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执行对应技术标准。餐饮油烟治理方面,本规范规定了集气罩、排气筒与净化设备的设置要求,排放浓度须满足国家标准限值,并宜采取活性炭吸附等异味控制措施。
本规范在管理层面强化了设施运行与智慧化监管能力,要求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并鼓励采用智慧水务监测技术实现精细化管理。旅游垃圾推行专业化集中收集或城乡一体化收运模式,并借助大数据、物联网技术提升管理效能。本规范明确旅游船舶须采用清洁能源动力,配备垃圾与污水收集设施并限时转运上岸,同时根据景区承载能力对船舶数量与活动区域实施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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