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渔农村生活垃圾数字化管理规范》DB3309/T105-2024,自2024年04月2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渔农村生活垃圾数字化的系统建设、设备要求、设施要求、考核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以渔业为主的农村与传统农村的现代数字技术管理。
本规范立足舟山海岛渔农村实际,围绕生活垃圾数字化管理全流程,系统规定了系统建设、设备要求、设施要求与考核评价等核心内容。本规范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支撑,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构建覆盖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业务应用及移动端接入的完整架构体系,推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的数字化闭环管理。通过“一户一码”“一设备一码”“一户两桶一芯”等机制,实现垃圾源头可追溯、过程可监控、成效可量化,旨在提升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本规范明确了运用数字化技术构建“四体系、两端”的总体架构,通过感知设备采集人、物、行为等多维数据,依托RFID、NFC、GPS等通信协议实现数据交互与传输。数据资源体系面向使用部门提供存储、计算、分析等服务,建立基础数据库、GIS地图库、工单专题库等,并向子系统开放标准化接口,实现数据共享与交换,保障系统高效协同运行。
本规范构建覆盖渔农户、收运员、管理员、督查员等多角色的业务应用体系,细化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操作要求。收集环节实行上门收集、芯片感应识别与实时评价称重,运输环节要求分类分桶、定位监控、实时上传信息,处置环节强调易腐垃圾就近资源化处理、其他垃圾压缩转运,形成全链条数字化闭环,确保生活垃圾精准分类与规范处置。
本规范对收集容器、感知设备、运输设备、易腐垃圾处理设备等提出具体技术要求与运维预警机制,并对接驳点、垃圾中转压缩站、资源化处理站、积分兑换点等设施的配置与功能作出规定。同时建立“红黄绿”三色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多级督查与排名通报,并通过积分激励、上门宣教督导等方式,引导渔农户参与垃圾分类,促进长效管理。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