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5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城市家具的设置,建设安全适用、功能完备、经济合理、绿色美观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生活品质,制定浙江省《城市家具设置技术规程》(报批稿)。
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道路、街区、场、公园绿地、滨水空间等城镇公共空间的城市家具设置。
本规程是为规范浙江省城市家具设置而制定的工程建设标准,适用于本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道路、街区、广场、公园绿地、滨水空间等城镇公共空间的各类城市家具。本规程以建设安全适用、功能完备、经济合理、绿色美观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生活品质为目标,确立了统筹规划与设计、以人为本、低碳环保等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本规程对城市交通设施、照明设施、公共信息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公共环境艺术设施共五大类城市家具的设置要求作出了系统规定,明确了各类设施在功能性、安全性、风貌协调性及智慧化等方面的具体技术标准,并对学校、医院、综合体、公交等候空间等典型空间的家具配置提出了差异化设计指引,为浙江省城市家具的高质量、标准化建设提供了技术依据。
本规程将城市家具按功能特征划分为5个一级类目、13个二级类目和43个三级类目,并依据设施在城市空间中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设置了四个优先级维度,用以指导设施选型与空间落位决策,确保有限的城市公共空间资源得到高效、有序的利用。
本规程大力倡导“多杆合一”“多箱合一”等集约化设置原则,要求城市家具在布局上应结合设施带进行优化整合,减少对行人及交通的干扰。同时,本规程从造型、色彩、材质到整体风格,均要求与城市区域功能、历史人文特色及周边环境相协调,以塑造统一且富有特色的城市风貌。
本规程紧密结合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不同人群的行为习惯与生理特征,对公共座椅、无障碍设施、护栏高度等提出细致的人性化设计要求,体现全龄友好理念。同时,本规程鼓励融合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设置智慧城市家具,并接入城市智慧管理平台,以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效能与公众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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