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供水管网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13/T5986-2024,自2024年09月1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供水管网工程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项目划分、管道埋设工程、开槽施工管道主体工程施工、管道附属构筑物施工、检验检测、工程验收。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及维养的农村供水管网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程系统规定了农村供水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程以保障供水安全、规范施工行为为核心,从项目划分、管道埋设、主体结构施工、附属设施安装到检验检测与工程验收,构建了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本规程强调施工全过程管理,要求各参建单位严格履行质量责任,落实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及工序检验制度。针对农村施工环境特点,本规程提供了开槽、不开槽等多种施工方式选择,并对管道沟槽开挖回填、阀件计量设备安装、附属构筑物施工等关键环节提出了具体技术参数与操作要求,同时明确了工程评定验收的程序与标准,为农村供水管网工程的标准化实施提供了依据。
本规程详细规定了管道埋设工程的施工方式。根据现场条件,可选用轮盘式开沟机、反铲挖掘机开挖或水平定向钻、水钻打孔等不开槽穿越技术。对于开槽施工,本规程对沟槽开挖宽度、放坡、基底处理及回填压实等均给出了量化指标,强调清除杂物、排除积水,并针对雨季施工和管道漂浮提出了预防措施。对于管道主体结构,着重规定了PVC、PE等化学管材的热熔连接、承插连接的操作要点及现场试验要求。
本规程对阀门、伸缩器、分水器及计量监测设备的安装作出了细致规定。要求阀件安装前检查灵活性与密闭性,法兰连接须对称紧固,伸缩器应预留回缩长度;计量设备须按水流方向安装并确保表盘平整,有远程传输需求时应保证井室无积水并规范布设线路。在检验检测方面,本规程明确了化学管材按批次抽检、水表按5000块一批次进行密封性与误差检测的频次与项目标准。
本规程将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三级,并允许维养项目简化为两级。验收工作从单元工程开始,由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分部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须在所有单元工程评定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则由建设单位组织,须确认工程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历次验收问题已处理完毕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本规程还规定,同一控制区域内相关单元工程检验评定合格后,在具备通水条件时可先行投入通水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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