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采矿迹地生态治理技术规范 第1部分:恢复耕地》DB13/T 5232.1-2020 ,2020年10月18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采矿迹地恢复耕地的建设目标及基本规定、工程布局、技术要求、竣工验收、运行管理。本标准适用于采矿迹地恢复耕地的生态治理项目。
河北省《采矿迹地生态治理技术规范 第1部分:恢复耕地》DB13/T 5232.1-2020 是一项地方性标准,旨在指导采矿迹地恢复为耕地的生态治理工作。该标准明确了采矿迹地恢复耕地的建设目标、基本规定、工程布局、技术要求、竣工验收及运行管理等内容,适用于采矿迹地恢复耕地的生态治理项目。标准中涵盖了土壤改良、水源工程、灌溉与排水系统、田间道路、防护林等关键环节的技术规范,并引用了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作为依据。通过该规范的实施,可有效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防治水土流失,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生态良性循环。
标准强调需符合国家和地方土地利用规划及生态治理规划,确保恢复耕地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治理后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不得高于国家标准,且恢复区域需适合农作物生长,具备良好的农业资源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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