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绿色变电站评价标准》DB1331/T106-2025,自2025年05月14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雄安新区110kV、220kV及500kV电压等级的变电站绿色性能的评价。评价应满足安全、绿色、低碳要求,应采用“四节一环保”措施,与雄安新区总体规划协调,结合气候、环境、经济、资源等特点,对绿色变电站全生命周期进行综合评价。
本规范是雄安新区地方标准,适用于110kV、220kV及500kV电压等级变电站的绿色性能评价。本规范以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发展为导向,构建了涵盖节地与空间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外环境与污染控制、室内环境与职业安全、运行管理与智能控制、降碳与碳资源管理八大类指标的评价体系,并设有技术提高与创新加分项。评价分为预评价和评价两个阶段,在控制项全部达标的基础上,根据总得分将绿色变电站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个等级。本规范旨在引导变电站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安全、适用、低碳、高效的建设与运行目标,助力雄安新区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实现。
本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由八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包含控制项和评分项,同时统一设置技术提高与创新加分项。控制项必须全部达标方可进行星级评级。绿色变电站等级分为基本级和三个星级,星级评价要求每类指标评分项得分不低于其满分值的30%,且总得分分别达到60分、70分、80分时,对应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本规范从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及运行管理等多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在节地方面强调紧凑布局与用地集约;在节能方面鼓励采用高效设备、降低能耗;在节水方面推动非传统水源利用和雨水控制;在节材方面要求采用高耐久性材料、绿色建材和装配式技术。同时,对电磁环境、噪声控制、振动防治及扬尘管理均有明确限定。
本规范单独设立降碳与碳资源管理章节,要求建立碳排放管理机制,开展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计算核算,并设置碳资源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管理。在运行管理方面,要求配置智能辅控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和综合安防系统,实现照明、温湿度、设备状态等的自动监控与联动控制,并推广一键顺控等智能化运维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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