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公园绿地养护管理规范》DB1305/T103-2024,自2024年07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园绿地养护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植物养护、日常管理、应急管理及作业安全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及游园的绿地养护管理,其他公园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立足邢台市公园绿地养护管理的实际需求,系统规定了植物养护、日常管理、应急管理与作业安全等全链条技术要求。本规范以打造优质绿化景观为目标,强调养护技术措施的科学性与完整性,涵盖乔木、灌木、草坪、水生植物等各类园林植物的整形修剪、灌溉排水、施肥、松土除草、补植改植、冬季防护及病虫害防治等核心环节,并对古树名木管理、杨柳树飞絮治理等专项工作提出了明确措施。在日常管理层面,本规范对卫生保洁、附属设施维护、秩序维护及档案管理均作出制度化安排,同时将应急管理和作业安全作为刚性约束,旨在实现公园绿地养护的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运行。
本规范依据乔木、灌木、绿篱、草坪、水生植物等不同植物类型的生物学特性,分别明确了整形修剪的适宜季节、修剪方法与技术要领。在灌溉方面,本规范规定了水源水质标准、灌溉方式选择、返青水与封冻水的浇灌深度及时限,并强调古树名木须避免使用再生水灌溉。施肥管理遵循有机肥与无机肥合理搭配的原则,对施肥种类、方式、时间及药剂使用安全性作出了细致规定。同时,本规范将冬季防护对象、防护时间及不同树种的御寒措施予以细化,并针对杨柳树飞絮问题提出了喷水降絮、注射抑制剂、疏枝修剪和树木更新等综合治理措施。
本规范要求公园绿地建立完善的卫生保洁制度,做到绿地广场清洁、附属设施常新、水体及时清理、垃圾日产日清。在附属设施管理方面,本规范对建(构)筑物、游乐设施、水电管网、卫生间和无障碍设施均提出了维护标准与安全要求,明确经营性游乐设施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此外,本规范对信息档案实行分类管理,基础信息档案涵盖公园图纸、植物信息与历次改造记录,技术信息档案则系统收集日常养护台账、病虫害防治台账及极端天气受灾台账,为科学养护提供数据支撑。
本规范要求建立覆盖大风、寒潮、防汛、清雪、消防及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并保障信息更新的时效性。事件发生后,公园管理部门须视情况及时启动响应,迅速在主干道和人群密集处疏导游客,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作业安全方面,本规范明确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上岗,特种岗位须持证操作,有高血压、心脏病史者禁止进行高空作业;作业现场须预先疏散游客、设置警示标志与警戒线,大型设备及高空作业须实施现场隔离,以最大限度防范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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