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供水工程分类与编码规则》DB34/T4854-2024,自2024年08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供水工程的分类、编码规则以及编码变更。本文件适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的分类与编码。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供水工程的分类体系与编码构成规则,是安徽省地方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技术依据。本文件将农村供水工程按工程类型、供水规模和水源三类维度进行系统划分,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一套由县级行政区划代码、工程类型代码、供水规模代码、水源代码及顺序号代码五部分组成的十三位定长编码结构。编码的每一位均赋予明确的含义与取值规则,确保每一处供水工程拥有唯一、可识别的身份标识。同时,本文件还明确了当供水规模、行政区划、供水类型或水源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启动编码变更程序,以保障数据在全生命周期内的准确性与一致性。
本文件从三个核心维度对农村供水工程进行分类:一是按工程类型,划分为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两大类;二是按供水规模,依据设计日供水能力划分为万吨级以上、千吨至万吨级、百吨至千吨级及百吨以下等若干等级,并以数字代码标识;三是按水源类型,分为地表水供水工程和地下水供水工程,分散供水工程因情况特殊,水源代码统一以特定数字填充。
本文件确立的工程代码为十三位数字,前六位直接引用县级行政区划代码,与国家行政区划标准衔接;第七位标识工程类型,第八位标识供水规模等级,第九位标识水源类别,最后四位为顺序号,自0001起依次编排。该结构兼顾了地域辨识、工程属性标识和个体唯一性,形成了层次分明的编码逻辑。
本文件规定,当工程的供水规模、所在地行政区划、供水类型或水源发生变更时,原编码必须作相应调整。这一要求确保了工程档案信息的动态更新能力,避免了因基础属性变化导致的数据失真,是实现精细化动态管理的关键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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