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指南》DB34/T5323-2025,自2025年12月19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护理型养老床位的术语和定义,明确了基本条件,规定了建设内容、服务提供、安全风险防控管理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的建设。
本指南围绕护理型养老床位的建设与管理,系统规定了从基本条件、空间配置到服务提供和安全防控的全流程要求。本指南适用于养老机构开展护理型床位建设,旨在为失能、半失能、失智及半失智老年人提供兼具生活照护与医疗护理功能的床位保障。本指南从床位规模与布局入手,对居室、卫生间、护士站、医务用房及康复治疗室等各类用房的建设标准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床均面积、无障碍设计、适老化设施及隐私保护等关键指标。同时,本指南还对医师、护士、护理员等人员的配置比例及培训制度作出规定,并将生活照护、医疗护理、康复服务及安全防护纳入统一的服务框架,配合应急预案与风险管理制度,构成了较为完整的护理型床位建设体系。
本指南明确护理型床位宜相对集中、独立设置,并按老年人健康状况划分护理单元,其中失智单元单独设立且规模受限。居室、卫生间、淋浴间等均须满足无障碍与适老化要求,包括床均使用面积、轮椅回转空间、防滑地面及隔帘配置等,同时需配备基础医疗设备和智能呼叫系统,以保障居住安全与隐私。
本指南提出护理型养老床位应配齐医生、护士、养老护理员、康复师等多专业人员,并随床位增加动态调整护士数量。除资质准入外,还强调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涵盖招聘、培训、考核与激励,并通过定期职业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持续提升服务团队的专业水平。
本指南将生活照护、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及心理支持等服务纳入规范,并要求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标准落实防走失、防跌倒、防误吸等照护措施。同时,本指南要求制定医疗护理风险管理方案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通过多途径向老年人及家属开展科普宣教,以建立动态化、系统化的安全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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