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城镇供水排水一体化运营服务规范》DB3415/T69-2024,自2024年08月21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定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的原则,并规定了评估的流程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区域内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
本规范立足于六安市城镇供水排水一体化运营服务的实际需求,系统性地规定了从基本要求、运营管理到服务内容及评价改进的全链条技术与管理标准。本规范旨在通过标准化手段,统筹整合区域内供水、雨水与污水收集处理、再生水利用、污泥处置及城市水体维护等涉水业务,推动构建厂网河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的高效运营模式。本规范对运营单位的组织架构、人员资质、服务渠道、信息公示、政府协同及应急响应均提出了明确的基本要求,并在运营管理层面细化了运行维护、污泥资源化、检验监测及智慧调度等关键环节的技术规定,最终通过服务接入、供水保障、排水安全、诉求处理和公众教育等维度明确了服务标杆,依托内外结合的评价与改进机制,形成持续优化的闭环管理体系。
本规范明确了运营单位在整合供排水设施后,需建立健全涵盖行政、安全、设备巡检等内容的制度体系,并设立24小时畅通的服务热线与多渠道服务平台。在人员管理上,本规范要求管理人员具备质量保障能力,运维人员持证上岗,客服人员需规范热情。同时,本规范强调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生产运营管理平台,并与行业主管部门构建协同联动机制,明确应急响应下及时抢修、应急供水和降低管网水位的具体行动要求。
本规范对供排水运行维护提出了对标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的精细化要求,特别强调了污水资源化利用中再生水水质的分类控制,以及城市水体生态系统的保护性维护。在污泥处理处置方面,本规范确立了从污泥产出、运输到接收的转运联单制度,以实现全流程的有效监控。此外,本规范要求通过建立检验中心和对在线监测仪表进行数据校核,确保水质水量的精准监测,并依托智慧调度系统实现区域供水统一调配及厂网河要素的协同控制,以提升整体运行效能。
本规范详细规定了接入服务、供水服务与排水服务的关键指标与办理流程,如供水管网末梢压力不低于0.14MPa、抢修人员30分钟内到场、突发爆管4小时内恢复等硬性要求,并明确了抄表结算与多种交费方式。在排水防涝方面,本规范规定了汛前检查、积水强排及下穿通道应急封闭的处置程序。本规范要求对客户诉求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并倡导开展环保公众开放日等教育活动。最终通过建立社会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的服务质量评价机制,针对服务满意率、管网漏损率和污水收集率等短板,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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