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技术规范》DB34/T4822-2024,自2024年08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地下水监测井建设的选址、设计、钻探成井、抽水试验与样品采集、附属设施构建、验收与资料归档。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区域内专门性的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其他监测井建设可参照使用。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安徽省地下水监测井建设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范立足于安徽省区域水文地质特点,围绕选址、设计、钻探成井、抽水试验与样品采集、附属设施构建及验收归档等核心环节,提出了量化、可操作的管控标准。本规范着重强调监测井建设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对井管材质与结构、滤料级配、止水工艺、洗井效果检验等均给出了严格的技术参数,并要求在施工中落实绿色文明施工与全过程记录,旨在构建统一、可靠的地下水监测网络基础。
本规范要求监测井选址须在充分收集分析与野外踏勘的基础上科学论证,确保监测点能代表区域水文地质与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设计上针对潜水与承压水分别制定了钻孔深度规则,并依据含水层岩性特征,细化了钻孔结构、井管材质选择(如PVC-U、无缝钢管)、过滤器长度与开孔率等核心指标,保障监测井结构安全合理。
本规范明确了取心钻进、扩孔钻进等工艺要求,强调岩心采取率控制与孔斜测量。成井阶段对下管、填充滤料、止水固井等工序给出了详细的施工要点,如滤料须均匀连续投放、黏土球止水需检验效果。同时规范了各种洗井方法的适用条件,并以含砂量指标作为洗井合格的核心判断依据。
本规范规定了井台基座、井口保护筒及标识牌的标准化构建要求,确保监测井的长期安全运维。监测仪需具备远程传输与存储功能。验收环节分为施工与附属设施两部分,不合格须整改。资料归档则要求对原始、综合、实物等各类资料进行系统整编,形成完整的监测井信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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