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生态美超市”建设与服务规范》DB3410/T45-2024,2025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美超市”建设与服务的总体要求、建设要求、服务要求、日常管理、监督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生态美超市”建设与服务工作的开展。
本规范立足黄山市多年实践,将“生态美超市”从创新探索上升为标准化制度成果。本规范系统规定了“生态美超市”建设与服务的总体要求、建设要求、服务要求、日常管理及监督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明确“生态美超市”是以垃圾兑换与绿色行为兑换为载体、以积分激励为纽带的群众参与生态保护共治共享平台。本规范遵循“政府引导、全民保护、生态共享”原则,提出统一名称、统一标识标牌、统一物品采购、统一回收物处置、统一运营管理的“五统一”要求,从布点规划、场所设施、人员配备到制度建设均给出具体指引,并涵盖兑换服务、宣传服务、台账管理、监督改进等全流程规范,旨在实现“变末端清理为源头减量、变被动保护为主动参与、变利益驱动为自觉行为”的目标。
本规范要求“生态美超市”建设遵照系统性、经济性、可行性原则,因地制宜设置固定点或流动点,并须经申请、审核、验收、备案等规范程序方可设立。固定点应有专门经营场所,配备分类回收设施、计量器具、物品陈列柜及统一标识标牌;流动点须配备运送车辆及相应收纳、计量设备。在制度层面,本规范要求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积分兑换细则和购销存管理制度,并鼓励建立涵盖遵纪守法、护河禁渔、志愿服务等内容的村(居)民行为激励积分机制。
本规范对兑换服务全流程作出细化规定,要求工作人员引导村(居)民进行垃圾分类预处理,经核实后按统一积分标准公平兑换,建立积分账户并即时或零存整兑兑换物品。同时,本规范明确“生态美超市”须承担宣传服务功能,宣讲环保知识和积分规则,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与生态文明观,并宜结合党员活动日、环境日、生态日等节点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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