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镇排水管网智能截流调蓄设施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污染,保障城镇排水安全,制定安徽省《城镇排水管网智能截流调蓄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DB34/T4468-2023,自2024年01月3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区域内城镇排水管网智能截流调蓄设施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
本规程系安徽省地方标准,针对城镇排水管网智能截流调蓄设施的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而制定。本规程涵盖智能截流井、智能截流调蓄池及信息管理平台三大主体,系统规定了设施在旱流与降雨两种模式下的运行要求、日常与定期维护的技术要点,以及信息管理平台的远程监控、数据采集和安全运维规范。本规程强调通过自动控制系统实现截流量的智能调节与远程调度,以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污染并保障排水安全,同时明确了井下作业、信息安全及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红线,适用于安徽省区域内相关设施的规范化管理。
本规程要求智能截流井具备根据进水浓度控制截流量、防止河水倒灌及现场与远程自动控制的功能。运行中须区分旱流与降雨模式,在极端强降雨前应及时关闭限流闸门。维护方面,运行维护单位须每周巡视一次,每年内部检查不少于两次,并对截流管、溢流管及各类阀门、水泵等设备进行定期养护和参数优化。
本规程规定智能截流调蓄池出水须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应配备冲洗、通风、除臭设备及有毒有害气体自动监测报警装置。运行中严禁将调蓄水体直接外排,降雨前必须放空池体。维护工作包括对水翻斗、冲洗门、智能喷射器等设施的日常养护,并应制定详细的巡视检查计划,及时清理进出水口堵塞物。
本规程要求建立覆盖设施全业务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远程监控与联控联调,其运行数据须完整备份且PLC记录永久保存。安全管理章节重点强调了有限空间作业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并应配备安全防护装置;同时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以应对中毒窒息、水质突变及通讯中断等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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