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DB34/T4383-2023,自2023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的任务、程序、内容、方法和成果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编制,省域内区域(流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单个类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参照执行。
本指南规定了安徽省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的任务、程序、内容、方法和成果要求,适用于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编制工作,省域内区域(流域)规划及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可参照执行。本指南以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为引领,明确了市级规划承上启下、县级规划落地实施的规划定位,强调遵循战略引领、问题导向、统筹协调和公众参与的原则。本指南从前期准备、补充调查、专题研究到规划编制、协调论证、报批公示,构建了完整的编制程序闭环,旨在指导地方科学识别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及三类空间冲突区域的突出生态问题,合理确定保护修复目标、布局、分区、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系统性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本指南明确了编制工作须经历前期准备、补充调查、专题研究、规划编制、协调论证和报批公示六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强调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组建多学科专业团队和构建全过程专家咨询体系,并统一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底图底数。在资料收集基础上,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本底专项调查、野生动植物调查和工矿废弃地土壤污染调查,以全面摸清生态家底。市级规划须围绕生态修复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县级规划则可细化落实市级专题成果。
本指南要求规划编制须科学设定约束性与预期性指标,立足自然地理格局和生态修复需求,谋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并划定覆盖全域、不交叉不重叠的修复分区。规划需依据问题紧迫性和生态系统退化程度,在三类空间中分别确定修复重点区域,明确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构建、农业空间生态修复、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城镇空间品质提升以及空间冲突区缓冲协调等主要任务。在此基础上,本指南要求部署涵盖多要素系统治理的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明确时序安排和投资估算,并从组织领导、资金保障、技术支撑等方面制定实施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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