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6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青海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管理办法(试行)》青自然资〔2024〕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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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是青海省为规范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管理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方法聚焦于特定区域或领域内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明确了涵盖省、市州、县三级,涉及保护利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等多类规划的编制与管理流程。本方法确立了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编制、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的协同机制,强调专项规划必须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与空间管控要求,并坚持“多规合一”,确保国土空间的唯一性。同时,对规划的数据基础、公众参与、审批修改及纳入“一张图”系统等关键环节作出了程序性规定,旨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类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规划编制与审查的核心流程
本方法构建了清晰的责任分工与审查机制。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编制,自然资源部门配合并负责最终的合规性审查,跨行政区域的规划则由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规划成果在报批前,必须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并进行草案公示,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与协调性。
规划实施与动态维护机制
本方法对规划的实施更新和修改条件作出了严格规定。专项规划获批后,须在3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文件、矢量数据库等项目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只有在国家战略调整、上位规划变更或重大项目变动等法定情形下,经充分论证后方可按原审批程序修改,修改后的成果须同步更新至“一张图”系统。
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青海省在落实国家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推进“多规合一”进程中迈出了关键一步,为全省各类空间性专项规划的编制与管理提供了统一的制度依据。其影响首先体现在管理效能的提升上,通过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分工协作,解决了以往专项规划类型繁多、空间矛盾冲突、审批流程不一的顽疾,有效降低了部门间的协调成本。其次,该办法强化了国土空间规划的刚性约束,要求所有专项规划必须服从总体规划的指标和管控,确保了空间发展布局的战略性和统一性。此外,强制将规划成果纳入“一张图”系统,推动了空间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实现了从规划编制到实施监督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这为重大项目精准落地和国土空间资源的高效配置筑牢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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