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波纹钢桥涵设计规范》DB65/T4766-2024,自2024年09月10日起实施。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新疆地区公路波纹钢桥涵工程的设计技术要求,涵盖术语定义、基本规定、结构设计、构造设计、基础及下部结构设计、构件与材料、防腐防渗及附属工程等全流程内容。本规范适用于公路波纹钢小桥涵的设计,遵循“安全、耐久、环保、经济、适用”的原则,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充分考虑了土-钢结构相互作用的特点。本规范明确了波纹钢管涵与波纹钢板拱桥两种主体结构形式,并对桥涵布设、水文水力计算、抗震设防、防腐防渗及施工过程验算等关键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为新疆地区波纹钢桥涵的标准化设计提供了技术依据。
总体设计原则与适用条件
本规范强调波纹钢桥涵设计应综合考虑公路等级、地形地质、荷载条件及施工养护等因素,明确其设计使用年限高速及一级公路不低于50年,其余等级不低于30年。本规范特别指出,波纹钢桥涵在地震高烈度区、地基承载力较低路段、砂石材料匮乏地区及多年冻土路段等条件下宜优先设置,体现了其良好的适应性和技术优势,并规定抗震设防烈度达7度及以上时须进行竖向地震作用验算。
结构与构造设计要点
本规范详细规定了波纹钢管和波纹钢板拱的截面形式、跨径系列及构造参数,提出了分节整装管和拼装管(拱)的连接方式。本规范要求拼装结构采用高强度螺栓承压型或摩擦型连接,并严禁焊接。在构造上,本规范对结构性回填的范围、最小覆土厚度、减载板设置条件及洞口形式作出了量化规定,强调回填材料的级配与压实度要求,以保障土-钢结构的协同受力性能。
材料、防腐与防渗要求
本规范明确了波纹钢管(板)用钢材的牌号与性能指标,规定所有波纹钢构件及连接件均须采用热浸镀锌防腐,并根据环境腐蚀性等级辅以现场喷涂层或隔层防腐。本规范对强腐蚀性环境下的防腐加强措施及内壁防磨蚀分级处置方案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对拼装接缝的防渗密封材料与施工工序提出了系统性要求,以确保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耐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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