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DB6501/T042-2023,自2023年03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多测合一测量时的基本规定、控制测量、不动产测绘、规划验收测量、地下管线竣工测量、人防验收测量、消防验收测量、绿地验收测量、成果数据和质量控制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竣工验收阶段所涉及的不动产测绘、规划验收测量、地下管线竣工测量、人防验收测量、消防验收测量,以及绿地验收测量等工作。
本规程规范了乌鲁木齐市城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多测合一”的技术要求,将不动产测绘、规划验收测量、地下管线竣工测量、人防验收测量、消防验收测量及绿地验收测量等多项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绘项目。规程从时空基准、精度指标、作业流程到成果数据标准和质量控制,均作出了详细规定,统一了各类专题要素的分类编码、属性结构与制图表达,旨在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有效避免重复测绘,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本规程明确了多测合一的作业范围,将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六类测绘业务进行有机融合。作业要求统一采用乌鲁木齐2000城市坐标系和1956年黄海高程系,并规定各类细部点的平面与高程精度指标,确保不同测绘成果在同一基准下协调一致,为后续的规划核实、产权登记和档案归档提供标准化数据支撑。
规程建立了严格的成果质量管理机制,实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从外业数据采集的精度验证,到内业图形、属性与面积计算的全数详查,再到成果资料的完整性与一致性检查,覆盖了测绘生产的全流程。成果经注册测绘师签字盖章方可生效,且测绘单位对成果终身负责,保障了多测合一成果的准确性与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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