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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2.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DB65/T3119-2022.pdf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DB65/T3119-2022,自2023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维护和管理。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维护和管理等各环节。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并正常运行。本规范围绕管理职责划分、消防设施标识设置、日常维护管理操作三大核心板块展开,明确了从建设单位到管理单位等七类主体的具体职责,细化了消防供配电、自动灭火、防排烟、火灾报警等各类设施标识的构成、颜色、尺寸与设置原则,并对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及档案管理等日常维管工作提出了全流程的规范化要求。

各相关方管理职责的界定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维保单位及管理单位在建筑消防设施全生命周期中的职责。建设单位需移交完整的消防技术资料;设计单位应将标识与设施同步设计;施工单位须按标准施工并提供竣工资料;检测与维保单位需具备相应从业条件并出具报告;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逐级和岗位责任,制定操作规程与应急预案。

消防设施标识的标准化设置

本规范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标识化作出详细规定,将标识分为警示类、识别类和提示类,并明确了字体颜色、材质选用及尺寸要求。针对消防供配电、供水、各类灭火系统、火灾报警、防排烟、防火分隔及安全疏散等不同设施,逐一给出了设置原则与具体位置要求,如消防控制室须在墙面明示操作规程与平面图,疏散走道需设置连续指示标识等。

日常维护管理的规范化流程

本规范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须涵盖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和建档等环节。消防控制室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巡查频次根据场所性质分为每日或每周;每年度须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检测;故障维修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保养需制定计划并定期进行;所有档案资料,尤其是原始技术资料,需长期保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DB65/T3119-2022第1页
第 1 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DB65/T3119-2022第2页
第 2 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DB65/T3119-2022第3页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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