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遥感动态监测与评价技术规范》DB14/T3432-2025,自2025年08月0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利用卫星、无人机等遥感技术对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工程施工区进行动态监测与评价的技术程序以及主要环节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基于遥感技术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评价的工程,其他与自然资源遥感动态监测评价相关工作可参考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利用卫星、无人机等遥感技术对山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区开展动态监测与评价的技术程序及主要环节的技术要求。本规范以多源遥感数据为核心,构建了涵盖基础数据获取、指标选取与处理、综合评价分级、野外查证及成果编制的完整技术路线。在指标方面,本规范围绕植被、气候、环境质量、土地利用及人文经济等维度,建立了系统性、科学性与可行性兼备的评价指标体系,并采用主客观结合的方法确定指标权重,通过综合指数计算将生态保护修复状况划分为五个等级。在数据保障上,本规范明确了航天与航空遥感影像的类型、时相、质量及预处理要求,并强调通过野外查证对遥感解译和评价结果进行验证与动态校正,最终形成数据集、专题图件与成果报告,旨在为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进程的动态评价提供规范化支撑。
本规范确立了“基础数据与资料获取—指标选取与数据处理—综合评价与分级—野外查证—成果编制”五阶段技术路线。基础资料需全面收集地理、地形、地质环境及区域经济数据,遥感数据则以航天影像为主、航空影像为辅,并须经辐射定标、大气校正、几何纠正等预处理。指标筛选遵循系统性、科学性与可行性原则,处理过程集成多源遥感融合、GIS技术及机器学习算法,以提取并检测各生态要素的动态变化。
本规范采用主观赋值与客观赋值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指标权重,通过构建判断矩阵并经由一致性检验后,以栅格运算加权求和得出综合指数,据此将生态保护修复状况分为五级。为保障评价结果客观准确,本规范要求开展野外查证,查证点须均匀覆盖各生态等级区域并优先布设在重点生态退化区,通过多源数据比对与地面控制点验证,对遥感解译和综合评价结果进行修正,建立“监测-查证-修正”的闭环机制。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