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高质量做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收官总结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603号。
——————————————————————————————————————————————————
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https://www.guoturen.com/wenku-7043
本通知旨在指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收官总结工作,要求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围绕试点基本情况、入市潜力评估、关键问题探索成效、面临困难及对策建议等五大核心内容开展系统总结。本通知明确了总结报告的具体模板和数据报送要求,强调需分市县摸排统计全省域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总规模及三年内具备入市条件的宗地信息,并完成上图入库工作。通过严格的数据统计与空间信息管理,本通知为全面评估试点成效、梳理关键经验提供了统一框架,是确保试点工作圆满收尾、形成可复制推广成果的重要指引。
本通知要求省级总结报告须涵盖五个维度:入市工作的总体开展情况,包括入市宗数、面积、成交金额、抵押贷款及带动投资就业等具体量化数据;全省域入市潜力评估,需区分统计总规模与三年内可入市规模;重点梳理在确权登记、负面清单落实等关键问题上的探索经验;详细分析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并提出需部级层面协调推动的工作建议。
本通知明确,各省需分市县对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全面摸排统计,填写潜力评估表,详细记录宗地的位置、面积、现状等信息。同时,须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将符合条件且有合法权源的宗地信息上图入库,并重点标注入市潜力宗地,最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为后续决策提供扎实的数据基础。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