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宁波市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设计,提高建设水平,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浙江省宁波市《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设计技术细则》甬DX/JS029-2024,自2024-7-1起实施。
本细则的适用范围按下述原则确定: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工程,应满足本细则除第7章外的全部规定;2既有建筑改造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工程,可不满足本细则中注明“新建工程”的条款;3新建工程非电动自行车库的消防设计,也应满足本细则第5章对电动自行车库的要求;4本细则不适用于露天临时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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