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系为规范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而制定的技术文件。本指南围绕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七类自然资源,系统规定了清查的技术流程、工作准备、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经济价值核算、质量核查及成果汇交等核心环节。本指南以统一基准时点(2023年12月31日)的国土调查、确权登记、分等定级等成果为基础,旨在全面查清各类资源的实物量属性,并依据统一的价格内涵核算经济价值,最终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底数。同时,本指南要求在地籍调查等成果基础上理清使用权状况,形成包含实物量、价值量、产权等图层的资产底图,以支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统一履行。
清查任务与核算体系
本指南明确了资产清查的目的、任务与组织形式,构建了国家、省、市、县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核心任务包括查清实物属性信息、构建并更新资产清查价格体系以核算经济价值、查清使用权状况并建立成果数据库。经济价值核算遵循统一的价格内涵,针对不同资源类型,分别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收益还原、净现值等方法建立覆盖全域的价格体系,确保核算结果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可比性。
各类资源资产清查要点
本指南分章阐述了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及海洋等资源资产的清查技术要点。各类资源清查均涵盖实物量清查、经济价值核算与使用权清查三个维度,但根据资源特性各有侧重。例如,建设用地和农用地注重与基准地价体系的衔接,矿产资源采用标准矿山和净现值法进行测算,森林和草原资源则需拆分林地和林木价格进行核算,海洋资源区分已取得和未取得使用权的不同情况分别建立价格体系和核算方法。
数据整合与成果质量管理
本指南对多源空间数据的整合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数据预处理、信息提取、套合处理和后处理,以确保形成规范的空间信息标准数据集。在成果质量保障方面,建立了涵盖县级自检、省(市)级复查和国家级核查的三级质量控制制度,对成果数据的完整性、逻辑一致性、空间参考系及专题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并对过程质量和最终成果实施分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