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0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印发《关于印发国土变更调查耕地质量分类数据质检规则及提供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的函》。
附件: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成果质量检查规则
本细则系统规定了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成果的质量检查工作,适用于县级、地市级和省级三级成果的全面质检。本细则从成果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和与下发基础数据的一致性四个维度出发,构建了涵盖数据库成果、数据成果和文字成果的标准化检查体系。通过统一的质检规则编码和分类检查要求,确保各级成果在数据格式、属性结构、空间拓扑和指标关联等方面符合国家标准与技术规范,为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的准确入库和汇总分析提供技术保障。
本细则明确了县级须提交数据库、数据成果、文字报告及其他资料,地市级和省级须提交文字成果与数据成果,省级数据库不参与检查。同时建立了十三位数字层次码的质检规则编码体系,用以唯一标识质检内容与检查对象,质检对象分为目录结构、汇总表格和矢量数据三类。
成果数据完整性检查要求提交成果的目录结构、文件命名符合标准,必交图层和表格无缺失,下发基础库中有数据的图层须对应提交更新成果。此外还要求所有成果数据能够正常打开并导入质量检查软件,确保数据可读可用。
规范性检查涵盖数学基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与高斯-克吕格投影、属性结构符合技术手册要求,以及各图层字段取值的域值规范性和图形无重叠、无自相交等要求。一致性检查则涉及自然区代码与熟制等分类指标关联、属内代码与名称匹配、面积一致性、图图拓扑关系、年度更新数据包与分类数据库间的属性继承关系、图表统计信息一致及各级汇总表可追溯等多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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