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技术规范》DB50/T1633-2024,自2024年10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调查评价的前期资料准备、调查采样与样品检测、评价方法与步骤、成果编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
本规范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涵盖前期资料准备、调查采样与样品检测、评价方法与步骤、成果编制等核心环节。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后的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旨在通过系统化、标准化的调查评价,客观反映项目建设对耕地地力、产能及环境质量的提升效果。调查采样环节对样点布设密度和数量作出刚性约束,检测指标聚焦容重、酸碱度、有机质、速效钾、有效磷等关键土壤属性;评价方法采用综合指数法,结合基础性指标与区域补充性指标,经空间赋值与加权计算后划分耕地质量等级,并形成文字、图件和数据库三类成果。
本规范明确单个项目调查样点不少于4个,跨乡镇项目每个乡镇不少于2个,样点布设密度每平方公里不低于3个。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包括容重、酸碱度、有机质、速效钾、有效磷,检测方法按NY/T 1121系列标准执行,调查内容全面覆盖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生产条件及土壤利用状况。
本规范构建了基础性指标与区域补充性指标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其中基础性指标涵盖地形部位、有效土层厚度、耕层质地、灌溉能力等14项,区域补充性指标针对重庆实际增列酸碱度与海拔2项。评价单元赋值根据指标类型差异化处理,田块整治区域主要采用空间插值或以点带面方式,其他区域依托土壤属性图、地貌图等成果关联赋值。
本规范采用耕地质量综合指数公式计算各评价单元分值,依据综合指数划分等级,并加权汇总得出项目区整体耕地质量等级。最终成果包括调查报告、等级分布图、主要性状专题图、等级统计表、调查采样过录表及符合规范格式的矢量、栅格和属性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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