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大兴安岭南麓黑土地退化分等定级技术规范》DB15/T3597-2024,自2024年08月2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大兴安岭南麓地区黑土地退化评价指标选取、耕地质量等级划分和保护利用方向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大兴安岭南麓黑土地退化区域。
本规范立足大兴安岭南麓黑土区自然资源禀赋与农业生产实际,针对该区域黑土地因自然或人为不合理利用导致的质量下降与生产力衰退问题,系统建立了一套退化分等定级技术体系。本规范从基础信息调查入手,明确了土壤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耕层质地、土壤水蚀强度、有效土层厚度变化六项核心评价指标,并规定了采样密度与样品处理方法。在此基础上,运用层次递进结构将指标分为养分状况与理化性状两大准则层,采用累加法计算退化综合指数,据此将黑土地退化等级划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级别。针对不同退化等级,本规范分别提出了以作物高效产出、兼顾粮食生产与耕地保育、以及减少侵蚀提升地力为导向的差异化利用策略,形成了从评价到治理的完整技术闭环。
本规范构建了涵盖养分状况和理化性状两个准则层的退化评价指标体系,纳入了土壤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耕层质地、土壤水蚀强度及有效土层厚度变化六项具体指标。各指标的权重确定依据相关耕地质量等级标准执行,并分别明确了概念型指标的隶属度和数值型指标的隶属函数。在此基础上,采用累加法将各评价指标的组合权重与对应隶属度进行加权求和,得出黑土地退化综合指数,为后续等级划分提供定量依据。
根据退化综合指数的计算结果,本规范将大兴安岭南麓黑土地退化程度划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等级。对于轻度退化耕地,以作物高效产出为核心,通过间作轮作和定期深松浅翻构建轮耕养地制度;中度退化耕地则需兼顾粮食生产与耕地保育,采取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及周期性休耕等措施;重度退化耕地以恢复地力为首要任务,视地力状况分别采取综合治理或退耕还草还林的方式,逐步恢复地表植被与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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